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 《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今年是《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的2周年。《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
PART 1
立法目的
● 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 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 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PART 2
重要意义
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
● 有利于健全完善以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多种形式相互衔接配套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
● 有利于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汇聚全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 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机关的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PART 3
亮点内容
●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 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 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 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 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PART 4
重点了解
从行业领域看,银行怎样加强防治,助力建设防治有组织犯罪的长效机制?
第十七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发现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可疑交易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经调查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信息。公安机关核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发现涉案财产有灭失、转移的紧急风险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涉案财产采取紧急止付或者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期限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期限届满或者适用紧急措施的情形消失的,应当立即解除紧急措施。
有组织犯罪通常在一定的势力范围内开展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需要相关程度的经济基础,因此金融行业成为扫黑除恶的重点领域。商业银行应当在关注内部监督的同时,注重配合相关部门协同治理,配合公安机关落实长效防控的职责。
若银行未协助公安机关采取特定措施,会受到何种处罚?
第七十一条 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未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协助公安机关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金融机构具有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治理有组织犯罪的必要义务,能够遏制犯罪组织及其人员利用金融体系获取或流转犯罪资产,切断犯罪组织及其人员的经济渠道。商业银行依本法规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措施,未履行义务的将受到上述处罚。
参与反有组织犯罪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能够受到司法机关的哪些保护措施?
第六十一条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对特殊人员予以保护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反有组织犯罪法》在《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完善了一些具体措施加强对特殊人员的保护,既解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又落实到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实际需要。
来源:微青银
法润青银 | 施行2周年啦!带您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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