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消费者反映其为他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包括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因债务人未足额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担保人追偿欠款从而引发矛盾纠纷。在此,青岛银行提示金融消费者准确认识担保的法律责任,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担保人)以财产、权利或信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债务人未偿还债务的,担保人(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其中,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表述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前,金融借款合同一般约定担保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债权人(金融机构)无需先行确认债务人情况,可直接要求担保人(保证人)进行偿还。
二面临的风险(一)财产损失。为他人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担保人需要代为偿还,这无疑会对担保人个人及其家庭的财产造成损失,甚至可能背负巨额债务,势必影响生活质量和家庭和谐。(二)信用受损。根据征信业务相关规定,担保情况也已纳入征信报告,如发生贷款逾期,金融机构会向征信系统同步报送债务人和担保人的逾期信息,导致未来担保人在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可能会被拒绝或上浮利率。(三)法律纠纷。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除了通过催收方式尝试收回欠款外,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讨,担保人可能面临财产被处置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三正确的做法(一)充分认识担保责任,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提供担保即意味着为他人债务“兜底”,切莫因“讲义气”“帮个忙”而轻易点头,更不要相信“只是走个流程”“不需要你承担责任”类的花言巧语,万不可被一些所谓的“好处”迷惑双眼。(二)审慎对待签章行为,“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按照法律要求,提供担保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在签署文本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条款,确保各项权利义务与本人意愿一致,拒绝在内容不明的资料上签字盖章,更不能签订“空白合同”。(三)依法理性解决争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提供担保前,担保人应当全面了解债务人的经济实力和还款能力,同时积极留存各类证据材料并保留追偿权利。如发现债务人存在违约情形,担保人应及时与债务人和债权人沟通联系,共同推动债务纠纷解决,积极运用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 关于谨慎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风险提示
近期,部分消费者反映其为他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包括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因债务人未足额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担保人追偿欠款从而引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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