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 如实告知是寿险理赔的关键前提
案例详情日照市民李先生,2022年5月投保终身寿险,保额50万元,缴费期限20年。投保时,健康告知问卷中明确询问“是否曾患高血压并接受治疗”,李先生因担心保费增加,隐瞒了自己3年前确诊高血压且长期服药的情况,勾选“无”选项。
2024年2月,李先生因突发脑溢血身故,家属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核查时发现,李先生投保前的体检记录及购药凭证均显示其长期患高血压,遂依据合同约定拒绝赔付。

1、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以最大诚信为基础,如实告知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李先生故意隐瞒高血压病史,违背了投保时的如实告知义务。
2、符合拒赔法定情形: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李先生的高血压病史与脑溢血身故存在关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策,拒赔符合法律规定。
3、契约精神的核心体现:保险公司依据条款拒赔,并非否定保障价值,而是维护保险机制公平性,避免不实告知对其他投保人利益造成损害。
风险提示
1、如实告知不可侥幸:健康告知是寿险承保核心环节,切勿因担心保费或核保结果隐瞒病史、职业风险等关键信息,否则可能导致理赔失败并损失保费。
2、条款阅读务必仔细:投保前需重点阅读健康告知内容、免责条款及理赔条件,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因理解偏差引发纠纷。
3、长期持有规避损失:寿险多为长期保障产品,若盲目投保后中途退保,可能面临现金价值低于已交保费的损失,投保前应充分评估自身缴费能力与保障需求。